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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开诊所一审获刑10个月

2011-06-22 02:05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昨日,记者从丰泽法院获悉,该法院近日一审以非法行医罪,判处31岁的南平人林某欣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林某欣读过卫校,略懂医术,他之前经营的一家小诊所,位于丰泽清源街道环清社区。去年4月,患者赵某因喉咙痛、咳嗽,到林某欣的小诊所里就医。当月12日,赵某再次来到林某欣的诊所就医,服药后便昏迷不醒,送医抢救无效死亡。逃亡半年后,林某欣自首。在相关部门的调解下,他赔偿赵某的家属5000元。

  鉴定结果显示,赵某因脂肪心致急性心功能衰竭致死,并非医疗事故所致,但林某欣并未因此被免责。(本网记者 韩影 通讯员 陈旭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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