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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招聘102名临床医师

2011-06-17 02:29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1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今年,泉州市将招聘102名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

  记者昨日从泉州市卫生局获悉,此次招聘的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福建生源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应、往届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22名,2007届及以后毕业的专科学历并取得2011年本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录取通知书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80名。各县(市、区)具体招聘人数为:洛江区4名,泉港区18名,石狮市4名,晋江市10名,南安市25名,惠安县3名,安溪县14名,永春县10名,德化县14名。

  考核通过后,这些应聘的考生需进行相关培训。其中,本科毕业生在培训医院进行临床能力培训,时间二年;专科毕业生需经过“专升本”学习和临床能力培训,时间三年。经过培训,使医学专业毕业生具备在乡镇卫生院独立承担临床诊疗工作的能力,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参加执业医师考试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根据相关规定,每位自愿到山区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5年的本科毕业生,省级财政将一次性给予25000元补助。本、专科毕业生在学习、培训期间,省级财政从卫生经费中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助费;本科毕业生再由培训医院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助费(含缴纳各类社会保险金)。培训期满后,考生需到所签约的县(市、区)卫生局报到,进入有空编的乡镇卫生院工作,至少连续工作5年。享受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享受招生单位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本网记者 陈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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