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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评网站内容被盗用 公证网页当证据

2011-06-15 03:06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这段时间,泉州人小王遇到这样一件纠结事:自己开了一家收费的股评网站,内容却被其他网站非法转载。上周三,经朋友指点,他走进泉州市通淮公证处,申请保全证据,再拿去打官司。

  小王是丰泽区人,开了一家收费的股评网站,邀请专家对股市进行分析。每一位注册会员都要交1000元才能浏览。这段时间,他听说自己网站的内容被另一家网站转载,而且对方也要收费,只是费用比他低一些。

  “怎么会这样?”一番调查后,小王得知,是一位网友注册成他的网站会员后,将内容盗用到自己的网站,借此赚钱。小王想起诉对方,但网站上的东西,如果被删除了怎么办?那样不就不能当证据了吗?为此,他到泉州市通淮公证处,办了一份网络证据保全公证。

  泉州市通淮公证处副主任林时发说,随着网络发展,类似的侵权行为不时发生。由于网络的特殊性,侵权事实有可能随时更改、删除,证据可能随时消失。虽然这类证据也可通过打印、摄像等办法,自行采集、保存,但在诉讼中往往效力不够,难以被法院认定或者采信。为此,就需要办一份网络证据保全公证,让公证机关根据申请人的合法申请,对相关的网上证据进行提取和验证,使可能消失或难以再取得的电子文件得以确认、保存。这样的证据与法院依靠程序收集的其他证据具有同等效力,更有利于保护被侵权人的权利。(本网记者 杨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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