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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警抓“色狼” 意外逮到“麻龟”

2011-06-15 02:52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你们赶紧来救我,我现在在晋江内坑某工厂。”6月11日凌晨,19岁的姑娘小肖报警称自己遭非礼。晋江警方立即赶赴小肖所指的工厂,解救出小肖。警方现场控制住涉案的张某,23岁,晋江人,是这家工厂的老板。

  小肖说,她在一家拖鞋厂上班,因业务关系认识了张某。事发前一天晚上,张某约她出来喝酒,他们先后到东石和青阳的酒吧喝酒玩耍。至11日凌晨三四点,张某开车送她和几个朋友回家。其间,张某边开车边对她动手动脚,还弄坏她的衣服。在她强力反抗后,张某未能得逞。不过,张某坚决不肯送小肖回家,而是直接将小肖带到他的厂里。小肖说,张某不让她离开,她只能假借上洗手间偷偷报警求助。

  张某浑身酒气,警方通过调取沿途监控,证明张某确实是酒后驾车。经过检测,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152.77mg/100ml,属醉驾。

  昨日,晋江检察院以涉嫌犯危险驾驶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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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首例醉驾女被公诉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6月11日凌晨4时,环卫工人欧某驾驶环卫车打扫晋江泉安中路。当车子来到晋江安海镇桥头村委会附近路段装完垃圾后,欧某发动车子继续前进。就在这时,30岁的四川女子顾某驾驶一辆摩托车来到这里,双方刹车不及,当即撞上。

  欧某是逆向行驶,主动提出赔偿,但顾某得理不饶人,双方随即起了纠纷。最后,欧某提议找警察处理,顾某也同意。警察赶到现场,却发现顾某浑身酒气,经检测,顾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98.95mg/100ml,属醉驾。

  昨日,晋江检察院以涉嫌犯危险驾驶罪对顾某提起公诉。(本网记者 林小明 通讯员 张凤京 庄剑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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