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点燃焟烛引房屋着火 民警消防联手灭火
闽南网 2017-04-11 18:42
闽南网4月11日讯 (闽南网记者 张凯航 通讯员 戴吉成) 今日上午10时23分,洪濑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洪濑洪新路一座民房着火。
接警后,民警快速赶到现场,只见洪新路左侧一座有围墙的石砖结构三层楼房正冒着浓烟,大门和后门都锁着,主人不在家。此时,3部消防车也赶到现场,民警和消防战士立马组织灭火。民警先疏散在场群众和实行交通管制,并向主人拿来大门锁匙准备与消防战士入屋灭火,可是当打开大门从一楼客厅里冒出一股火焰,致主人双手受轻微烫伤,消防战士迅速提着水龙带喷水灭火,经过半过多小时的扑救,沒有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据了解,今天是农历三月十五,早上,房东陈某家人按照民间封建习俗每逢农历初一、十五都要向排放在家里的“土地公“排放贡品、点焟烛和烧香,点燃焟烛后陈某和家人忙于出去开店做生意,疏忽了客厅组合柜上的焟烛还没燃完。于是,上午10时20分左右,焟烛燃烧完就引燃木质组合柜,最后引燃組合柜后面的小百货货物,因一楼门窗都关着,着火的浓烟直往二楼和三楼冒,致部分窗子玻璃破裂,才被群众发现披警求助。
警方提醒,群众要出门时应注意房屋内不留火种,以免发生火灾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