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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高速路被判拘役1个月

2011-06-10 03:02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5月10日凌晨,37岁的三明人伍某酒后还开车上高速,最终在沈海高速晋江池店段停车解手被抓,测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1.85mg/100ml。昨日,这起我省高速公路首例醉驾案在洛江法院开庭,伍某被判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院认为,伍某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且有刑事前科,本应从重处罚,但其归案后能配合公安交警工作,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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