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窥女邻居如厕砍伤对方老公孩子 上诉求无罪

闽南网   2017-01-04 08:30

  闽南网1月4日讯 偷窥女邻居如厕被发现,不仅不知耻百般狡辩,更找来菜刀砍伤女邻居丈夫和仅7个月大婴儿。为逃避法律制裁,在一审被判刑后,张某平上诉称,案发时精神分裂症病发要求改判无罪。昨日海都记者从泉州市检察院获悉,上周,累犯张某平因犯故意杀人罪被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石狮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平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未遂,由于此前有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案底,依法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经泉州中院二审,张某平持刀伤两被害人证据充分,司法鉴定上诉人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最终作出如上判决。(海都记者 陈紫玄 通讯员 李新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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