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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转卖127公斤K粉 90后一审死刑

2012-07-17 09:38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7月17日讯 4次购买127公斤K粉,再将毒品运往石狮卖(本报今年6月13日A13版曾作报道),年仅22岁的王某圳,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近日被泉州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10名涉案人员,分获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至死缓不等。

  王某圳是石狮人,法院审理查明,去年年初起,王某圳与广东“光哥”(另案处理)多次联系,答应负责贩卖K粉,赚取差价。去年1月至3月,其与“光哥”会合,4次分别以每千克13500元至14000元不等的价格,交易K粉127公斤。而后,由王某圳雇人运往石狮,分批藏匿于各小区租房中,联系下线转卖。(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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