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泉州 > 泉州新闻 > 正文

45周岁以下育龄妇女 申请一个月以上长假须先查身孕

2012-06-16 09:10 来源:泉州晚报 0

  15日,我市召开市直各系统及省部属驻泉各单位人口计生工作会议。

  副市长、市直机关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组长陈灿辉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下阶段市直各系统及省部属驻泉各单位的人口计生工作要继续坚持单位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制度,确保人口计生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要加大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宣传执行力度,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人口计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各系统、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部分育龄妇女的跟踪管理,凡45周岁以下的育龄妇女要申请一个月以上长假的,必须到市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查孕,在确保没有政策外妊娠的基础上,所在单位才能准假;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所在单位的计生问题,及时派员调查核实,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计生对象,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维护人口计生政策法规的严肃性和连续性。(记者 陈凌鹭)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海峡两岸闽南文化节明晚开幕 特效大师参加创意产业节
下一条:本报策划福建首场动车创意婚礼 报名参加者已突破30对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