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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费中5.5元咋没返还物业公司

2011-05-13 01:43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连先生:我是湖心街联成苑的物业,你们前段不是报道说,每个月9元的垃圾处理费,其中有5.5元会返还物业或者社区居委会吗?但我发现,那笔钱一直都没有发下来,不知道什么原因。

  邦邦核实:泉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计财科刘主任解释,今年1月1日开始,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居民,每户每月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由9元降到3.5元;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每户每月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仍是9元。因此,有物业的小区,由自来水公司代征的垃圾处理费已经降至3.5元,也就不存在返还5.5元的问题。(本网记者 杨梅香 张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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