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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垃圾处理费并没有重复缴交

2011-05-12 02:37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张小姐:我们在市区崇福路开店,昨天东湖街道卫生管理处上门来收垃圾处理费,半年收了60块钱。卫生费不是在水费中已经交了吗,每个月9块钱。这是怎么回事?

  邦邦核实:东湖街道办事处一位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在水费中收取9元卫生费,是针对已经改造完一户一表的居民户,店面不在此列。因此,店面的水费里,并不包含9元卫生费,而是专门收取垃圾处理费。“收取的垃圾处理费,主要用于支付保洁员的工资。”东湖街道负责该路段清扫的一共有3个保洁员,街道每月要付每人1500元左右的薪酬。(本网记者 李秋云 吴佳弘 吕波 华健 林天真 吕惠玲 彭建文 张清清 郑慧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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