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泉州 > 泉州新闻 > 正文

争10万赙仪一家人对簿公堂 法官调解解签下三方协议

2012-05-09 07:58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的风格的更

炎平/漫画

  闽南网讯 娜娜(化名)是晋江人,前年冬天,丈夫意外身亡,留下了她和未成年的儿子、70多岁的婆婆。

  葬礼上,族人、朋友送来了30多万元的赙仪(向办丧事的人家送的礼)。一家人协商后,将其中20万元借给了朋友,另外10万元由死者的妹妹和妹夫保管,娜娜分文未得。为此,今年3月8日,娜娜将妹夫告上金井法庭,双方为赙仪一事对簿公堂。

  昨日,在法官的调解下,娜娜一家人签署了三方协议,10万元仍由死者母亲暂时保管,专用于死者的妻儿买房之需。有律师也表示,赙仪属于亲友对死者家属的慰问金,死者的妻、儿和母亲都有相应份额。

【事件实录】
一家人互不信任为10万元上法庭

  前年冬季,晋江人陈长某意外死亡,留下40岁的妻子娜娜、14岁的儿子小泉(化名)和70多岁的母亲。在村老人会的主持下,陈长某的葬礼顺利进行。陈长某的亲友纷纷送来了赙仪,少的200元,多则上千元。村委会证明显示,当时主要考虑到娜娜一家孤儿寡母,缺乏经济来源,大家才送上了比较多的现金,以便娜娜能够将孩子抚养成人。

  葬礼结束后,经清点还剩30多万元的现金,由死者的妹夫陈某从保管。在娜娜和陈某从的协商下,其中的20万元借给了一位朋友,每月收取3000元的利息,用于日常开支。但剩下的10万元,一直由陈某从和妻子保管。直到今年3月20日,他们才将钱汇入死者母亲名下。

  陈某从说,死者生前在香港买了一份保险,受益人是娜娜,死后娜娜得到了50多万元的赔偿,“她现在又要10万元,我担心她乱花钱,或者拿到钱后改嫁”。而且,死者生前并未留下任何房产,一旦将钱花光或娜娜改嫁,死者的母亲和儿子将陷入“居无定所、经济拮据”的窘境。因此,陈某从一直未将10万赙仪拿出。

  而娜娜认为,她在这个家庭“饱受歧视”,而赙仪应算是“遗产”,理应由配偶来继承,她有权获得这10万元。今年3月,娜娜一纸诉状将妹夫告上法庭,要求他返还10万元的现金及利息。

法官调解签下三方协议

  昨日,当事双方来到金井法庭。法官小丁在摸清情况后,并未立即开庭。而是给娜娜做思想工作,“赙仪并不是遗产,而是属于馈赠,并不按遗产顺序来处理。这10万元,你和你的儿子、婆婆都可获得相应份额”。

  经过20多分钟的耐心劝说,娜娜终于“妥协”。最终,娜娜和儿子、婆婆签下三方协议,10万元仍由死者母亲暂时保管,专用于小泉购房之需,且在小泉成年之前,其他人均不得将已购在小泉名下的房产进行出卖或办理变更手续。其余20万元,也用于小泉日后成家立业所用。

  陈某从说,加上之前保险理赔的50万元,这些钱足够为小泉买一套房子,也保证了母子的生活住所,有利于小泉一家人的生活。娜娜也表示,协议内容能保障母子俩的生活,对这样的结果比较满意。

【各方说法】
赙仪并不是遗产妻儿母亲都有份

  法官小丁表示,在晋江因为礼金、赙仪分割不平,造成家庭矛盾的有许多案例,但告上法庭的却十分鲜见。根据法律,死者亲友送来的赙仪,是对死者家人的馈赠,并不是死者的遗产,因此死者的妻、儿和母亲都有份,谁也不能单方面据为己有。由于是“一家人”的缘故,且事实清楚,本案并不适宜开庭。于是,法庭采取了调解的方式,最后将一家人的矛盾化解。

  福建义全律师事务所的康碧信律师也表示,赙仪并不算遗产。遗产是死者生前遗留下的财产。从法理上而言,这些钱是对死者家属的慰问,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所有权。从风俗上而言,慰问是对死者的亲属而言,一般而言,直系亲属对礼金都有份,包括死者的妻儿和父母,所以应当为其共有。而陈某从作为妹夫,无权处理这一财产。

  在晋江博物馆工作的粘良图是中国民俗协会的专家,他表示,在晋江地区,如果是老人寿终正寝,亲友送来的赙仪,一般死者家属不会收受太多。比如,送100元,将会返还80元,权且当作“礼尚往来”。如果是青壮年意外死亡,族人、亲友都会出资帮助其办葬礼。因主要劳动力死亡,出于对死者家属的帮扶和人道支援,一般礼金都比较多,且希望死者家属能够全部收下,作为资金援助和慰问。这种属于馈赠,并不为个人所有,每个家庭成员都有份。家庭成员可通过协商处理,或由共同认可的主事者来处理。(本网记者 谭青)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偷电动车后被民警截住 小偷竟绕大楼跑一圈原地被擒
下一条:货车漏油揭开一个“重油的秘密” 幕后老板仍未现身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