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泉州 > 泉州新闻 > 正文

泉州市区一小区人行道上违建停车场 物业已开始收费

2012-05-08 08:17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这排白房子就是违建的停车场 

这排白房子就是违建的停车场

  闽南网讯 近日,住在鲤城江南街道明光花园的业主突然被告知,电动车和摩托车不能再停放小区内,而要统一停在小区门外的一处停车场,停放车辆要交费。业主们发现,这个停车场,将原本的人行走廊占去了一大块,业主们质疑其为违章搭建。

  昨日,相关部门表示,该停车场确属物业违规建筑。

质疑:停车场占道,是否违章建筑?

  前天,小区6号楼的业主黄先生,骑电动车来小区,门卫将他引导到小区门口北侧的停车场停车。这时他发现,小区外的那条步行道,其中一边盖起了铁皮房,印着“明光停车场”字样。

  黄先生将电动车停进铁皮房后,被索要了1元钱停车费。他被告知,这里停车是按包月或者按次收费的,如果隔天再取车,还需多交1块钱。

  小许也是明光花园的业主。他说,这个停车场大概是在两三周前盖起来的;搭盖时,并没有问业主们的意见。

  有业主质疑,小区物业未征求业主意见,在步行道上搭盖停车场,是否经过部门审批,收费是否合理?

回应:为规范管理,已通过了审批

  管理小区的,是泉州市远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对于这一质疑,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回应说,此前地下停车场里电动车和轿车混停,电动车自燃造成过严重损失,因此,物业在小区外搭建了停车场,本月开始才通知业主统一停放,并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

  至于为何没有停车收费的相关票据,该工作人员表示,因停车场刚投入运行,月底就会有票了。

  这一搭盖是否通过审批?物业工作人员坚称,已经过审批,并表示“可以看图纸”,但却无法提供相关的审批手续。

部门:系物业私建,责令限期整改

  随后,记者前往泉州市规划局鲤城分局求证。该分局的工作人员否认了物业的这一说法,并表示,类似用铁皮简易搭盖的停车场,一般不可能通过审批。

  昨日下午,鲤城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察看,对明光花园小区的物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执法人员郑先生介绍,小区物业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擅自进行建设、搭建临时建筑物作停车场,涉嫌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局已要求小区物业于本月底前,补办相关手续或自行拆除违建。

  小区如增设停车场,该如何进行?记者了解到,改变小区公用配套设施用途须征得小区业主的同意,并经规划部门审批。(本网记者 陈邵珣黄谨文/图)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飞来横祸一家三口被砍续:妻子手术成功 他激动下跪
下一条:货车侧翻泄漏数百斤重油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