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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人非法套现赚手续费男子获刑

2012-05-04 07:58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闽南网讯 晋江陈埭人丁某,在当地经营鞋厂,但由于生意清淡,便打起了歪主意,申请5台POS机,为他人非法刷卡套现,赚取手续费。昨日,因非法经营罪,晋江法院一审判处丁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40万元,继续追缴丁某违法所得人民币14万元。

  丁某今年40来岁。2010年12月,丁某利用自己和朋友的身份证,办理了多份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先后申办5台POS机,为朋友和客户进行刷卡套现,并收取0.9%的手续费,然后将套现的余款转入客户手中。

  半年的时间内,丁某共套现18027502.31元,从中非法获利14万余元。(本网记者 谭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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