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创业”提供政策保障1/4保障房优先分配外来工
2012-04-29 08:10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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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闽南网讯 惠安县50个重大项目昨日举行开工仪式。集中开工的项目涉及石油化工、新材料、电子机械、新型建材、石材、仓储物流、鞋服等产业。
惠安县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惠安将重点发展临港重化工业和物流,将区位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日前,该县还出台《关于推进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实施意见》,为该县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提供制度保障。
投3500万元资金
专项扶持民企转型
昨日开工的项目集中落地在泉惠石化园区、绿谷基地、惠东工业区、黄塘镇中心工业区等。50个项目总投资66.87亿元,竣工投产后,预计可实现产值117.88亿元。
为鼓励企业“二次创业”,今年惠安县安排专项资金3500万元,设立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并逐年扩大规模。对于列入市级扶持的民营企业转型升级项目,县级部分按照市级规定予以配套。
外来工子女
可享优质学校资源
惠安将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在所在地连续居住并办理“居住证”满五年,与企事业单位依法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实际在企事业单位工作已满三年,且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流动人口,可申请办理户口迁入惠安县,并享有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待遇。
今后,持有流动人口“居住证”的来惠创业人员子女,将享受与当地学生同样的入学政策,纳入全县统一招生计划统筹安排,并每年从优质学校中划出一定比例,安排工作时间长、技能素质高的来惠创业人员的子女入学。经济确实有困难的来惠创业人员子女,视同本地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扶贫助学。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需求逐步纳入惠安县住房保障计划,并按20%~25%的比例优先分配;支持工业园区和企业把工业用地中的生活配套用地通过招拍挂转为商住用地,用于建设员工公寓。(本网记者 陈丽娟 通讯员 孙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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