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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制售假车牌 一审被判3年半

2012-04-28 08:24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闽南网讯 制作、销售一条龙,还有专人联系客户。仅半个月时间,在泉州市区东海街道云山社区一租房内,金某贵等人分工合作制售车牌共800多副。窝点被端后,同案犯纷纷获刑。昨日记者获悉,逃亡2年多的金某贵,近日被丰泽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并没收非法所得5000元。

  金某贵是湖南人,今年45岁。2008年10月,他与毛某、金某预谋伪造各类车牌出售牟利。3人共同出资4.8万,购买了制假设备、原材料及半成品车牌,并租用云山社区一租房作为制假窝点。随后,还雇用了李某松、王某龙和禹某涛等人,负责联系客户、销售等工作。自2009年6月8日至23日,共制售各类机动车牌758副,其中地方车牌743副、警用车牌3副、军用车牌11副和武警车牌1副。“分红”后,金某贵渔利5000元。

  当年6月25日,丰泽警方根据举报,查处上述窝点,当场缴获制假设备,以及各类成品车牌118副、半成品车牌5238块。案发后,同案犯毛某、金某和李某松分别被判刑。去年9月,逃亡两年多的金某贵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金某贵伙同他人伪造、买卖机动车牌共836副,其行为已经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情节严重;伙同他人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车牌8副,构成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伙同他人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车牌32副,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最终,法院决定对金某贵数罪并罚。 (本网记者 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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