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贴息资金项目申报启动 月底前上报
2012-04-24 17:15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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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刘文艳)记者从省外经贸厅获悉,2012年度进口贴息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启动,符合申报条件的我省进口企业可及时提出申报。
进口贴息是国家财政对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列入《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中的产品(不含旧品)、技术,以贴息的方式给予的支持。其支持的范围包括鼓励引进的先进技术、鼓励进口的重要装备、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资源性产品及原材料。企业不得重复申请进口贴息资金。
据了解,凡符合《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1年版)》中进口产品和进口技术条件的企业,并在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进口报关(进口产品)或已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进口技术)的,可享受进口产品或进口技术贴息扶持。进口产品的报关完成日期以进口货物报关单海关签发日期为准。申报材料需于4月30日前分别上报省外经贸厅和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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