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泉州 > 泉州新闻 > 正文

“三旧”改造范围

2012-04-20 15:59 来源:泉州晚报 0

  根据规定,可列入“三旧”改造范围包括:按城乡规划需改变用途的用地,包括国有和集体土地上的旧工厂、旧仓储、旧站场等建设用地以及中心市区“退二进三”的工业用地;土地利用效率低(建筑容积率低、厂房使用效率低、投入产出率低)和不符合安全生产、环保要求的工业用地;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的原厂房用地;规划确定要改造的不具有保留价值的旧民居、旧商铺、旧街巷、旧市场、旧校舍等低效利用的各类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存在安全隐患的用地。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采石场山体滑坡 三名工人被掩埋
下一条:自行改造的经营性用房不得分割销售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