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政府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若干规定
2014-10-11 16:34 来源:洛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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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近日,我区制定出台《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制度上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化、法制化和科学化。
该《规定》共15条,涵盖决策应遵循的原则、决策事项范围、决策提出、决策程序、决策形式、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方面的内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建议由区长、副区长直接提出,或由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提出并报区长或分管副区长同意,由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凡区政府作出的关系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面广、专业性和政策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等重大事项所作出的决定均须按照《规定》要求,经过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环节,并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群众的社会监督,确保决策依法、科学、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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