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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江一女子错按一位电话号码 13万元巨款被诓走

2013-11-11 08:07 来源:东南早报 0

  在惠安黄塘做服装贸易生意的洛江人姜小姐,因为拨错了一位手机号码,结果13万元货款打了水漂。目前,姜小姐正在进一步想办法,希望能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以尽量减少损失。

  洛江的姜小姐在惠安黄塘从事服装贸易生意,结交了不少贸易伙伴。前日下午,她接到一位刘姓客户从俄罗斯打来的电话,希望她尽快付清近期未付的13万元货款。电话中,刘先生要求姜小姐将13万元货款汇给自己一位名叫“王某”的朋友。随后,刘先生给姜小姐发来短信,告知刘小姐“王某”的手机号码为1362319××××。

  随后,姜小姐给“王某”打了电话,表示要汇钱。对方听到姜小姐说要给钱,很高兴,立即给姜小姐发了打款的银行账号。结果姜小姐汇款时发现忘了带身份证,无法汇出13万元。她跟“王某”联系,表示次日再汇款。但“王某”说急需用钱,让她“至少先汇5万元”。姜小姐返回营业大厅,准备排队办理汇款业务,她获知该营业部有一台ATM机可以一次性转账20万元以下款项。于是,她通过这台ATM机,将13万元汇到“王某”指定银行账户。电话中,“王某”明确表示收到了钱。

  姜小姐以为事情就这样完了。但当晚,她接到一个也自称“王某”的男子的电话,催问什么时候汇款,并表示此前未跟姜小姐联系过。事情有了出入,这位“王某”建议姜小姐核实一下有没有打错电话。

  仔细一看,姜小姐几乎昏倒。原来,她当初主动打电话给“王某”时,把“2319”输成“2719”,打错了电话找错了人,“假王某”顺水推舟诓走了13万元。她立即给“假王某”打电话,但此时已无法拨通。

  次日一早,姜小姐向惠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结果被告知,“错汇巨款”是姜小姐失误造成的,属自诉案件。该大队相关负责人建议,姜小姐可以想办法找到“假王某”,要求其退还13万元“不当得利”。如果对方不肯退还,姜小姐可以直接向案发地人民法院起诉“假王某”。

  目前姜小姐仍在进一步想办法,希望“假王某”能退钱。若对方不肯退钱,只能走法律途径。(记者 陈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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