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开展“清费减负”,这8个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资质被取消
鲤城微事 2017-08-10 10:53
日前,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完成了“清费减负”工作,更好地帮助企业和群众减轻价费负担,梳理结果出炉:
因收费项目取消或收费权限变更,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资质单位8个;重新通告了全区25个具备行政事业性收费资质的单位;公布涉企收费单位4个共10个项目;通知取消涉企收费项目2个;公告降标的收费项目1个。
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后,该局将继续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杜绝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各项取消、免征、减征的收费规定,防止以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方式变相收费,未进入本次通告名单的收费单位或收费项目,被收费对象可以拒绝缴费。
收费类型的区分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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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被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资质单位名单
特别强调,鲤城区本级2017年有资质并向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报备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以此份为准,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全区25个具备行政事业性收费资质单位名单
涉企收费单位4个共10个项目
取消涉企收费项目2个
1、河道采砂管理费(鲤城区农林水局);
2、环境监测服务费(鲤城区环境监测站)。
降标的收费项目1个
水土保持补偿费由原来的每平方米1.5元降为每平方米按1元收取(鲤城区农林水局)
(记者 庄玮瑜丨文 实习记者 卢钰珺丨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