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一酒店出纳侵吞65万 被判8年半
2012-07-29 12:23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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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7月29日讯 1982年出生的庄某霞,年纪不大,胆子和“胃口”却很大。去年11月,她刚刚入职惠安某商务酒店出纳,因赌瘾缠身,接连侵占、挪用酒店资金约6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六合彩。
直到今年2月23日,庄某霞的行为被酒店老板发现,惠安经侦大队立案调查。庄某霞交代,其侵占、挪用酒店资金想法单纯,“起初是想赢得更多,之后就是想挽回输的”。庄某霞承认,伸黑手之后,便再也无法停止。她也曾向家中求援,但丈夫和父母都不肯帮她。
惠安法院近日宣判,因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庄某霞被判八年六个月。(N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涂传之 见习记者 刘琼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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