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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没盖好却要缴纳维修资金 读者很困惑

2011-04-21 23:17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房子还在盖,开发商却通知签合同时需缴纳专项维修资金,这让业主黄小姐有些不理解了,“两三年后才交房,现在就要交维修资金?”更让黄小姐困惑的是,她询问了近期在泉州买期房的同学,后者说交房前交纳这笔费用即可。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购房者需缴纳维修资金,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可维修资金究竟应该何时交,接到黄小姐反映后,记者致电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得知,泉州市区和晋江的缴纳时间和缴交标准各不同。

【业主纳闷】 维修资金究竟何时交

  黄小姐在晋江一楼盘预订一套房子,面积70多平方米,总价50万元左右。前两天,黄小姐接到售楼部电话,对方让她于本月中下旬到场交首付并签订购房合同。与此同时,售楼人员还特别说明,除了首付以外,还得缴纳每平方米70元的专项维修资金及煤气开户费。

  当时,黄小姐应下了,但回头想想又感觉不大对劲,“维修资金是修补房子用的,现在房子都没盖好,我们连房子长什么样都不知道,怎么就交维修资金了?”想到近期正巧有同学在泉州市区买房,黄小姐赶紧打电话了解此事,而同学告知她,“签合同时没有交这笔费用,交房前缴纳就可以了”。

  既然如此,售楼部怎么通知签合同时就要交这笔钱?黄小姐算了算,维修资金加上煤气开户费需八九千元,她知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买房时需交维修资金,也清楚这笔费用的用途,但是她认为,“同学都说交房前缴纳就行,现在我连房子都没看见,开发商就让我们交维修资金,我总觉得不放心”。

【部门说法】  签合同时缴纳合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黄小姐的情况并非个例,近期晋江多个新开楼盘的业主,都在签购房合同时缴纳了维修资金。那么维修资金应该何时缴纳,签合同时交是否合理?

  对此,晋江市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房管科工作人员介绍,去年8月11日,晋江市政府发出《关于实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对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交存的主体、标准、时间,以及使用的原则、程序、分摊列支方法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通知》第四点和第五点指出,“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统一交存、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第七点提到,“购房者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前,须按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以签合同时缴纳维修资金,是合理的。

【解疑释惑】  泉州市区和晋江 缴纳时间不同

  但是黄小姐的同学,为什么是交房时才交维修资金?记者走访泉州市区多家楼盘咨询,售楼部工作人员均表示,泉州市区没有维修资金具体缴纳时间的规定,只要在交房前缴清就可以了。

  随后,记者查阅了《泉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规范专项维修资金收取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泉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条款指出,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房屋买卖双方合同约定的除外),购房人与开发建设单位完成验房,正式签收领取钥匙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足额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开发建设单位凭购房人缴存资金凭证交付房屋。

  尚未缴交及尚未出售的,建设单位在办理产权初始登记申请前,应当代垫交,并在房屋交付使用时,根据交款凭证向购房者收取。未交清首期应归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地产主管部门暂缓办理该项目登记手续。业主未缴交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地产主管部门不予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

□名词解释

  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账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资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资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资金部分。(本网记者 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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