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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问题 有望明年底解决

2011-06-10 01:08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记者从国土资源部网站获悉,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于5月中旬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力争在2012年年底把全国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做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业界认为,当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后,“小产权房”的管理将变得更加有据可依。

  《通知》要求,各地要查清农村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基本情况;凡被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办理征地手续之前要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在征地拆迁时,要依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进行补偿;凡依法进入市场流转的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经过确权登记,做到产权明晰、没有纠纷。没有经过确权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律禁止流转;农用地流转要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衔接,确保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改变,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受损害;涉及宅基地调整的,必须以确权登记发证为前提。

  据了解,自从《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各地开展土地登记工作,但受条件限制,有的地区登记发证率还很低,已颁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大部分只确权登记到行政村农民集体一级,没有确认到每一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通知》发出后,国土资源部将会同财政部、农业部成立全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各省国土部门牵头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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