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级孩子也懂“贿赂”“酬劳”家长心忧 专家:10岁前不必大惊小怪
闽南网9月30日讯 小学一年级的孩子居然会“贿赂”同学了!9月18日,市区某中学的陈老师发现刚刚升入一年级的女儿书包里有小鸭子造型的橡皮擦等几件陌生的小玩意儿,追问来历,原来是同学请女儿代抄作业题的“酬劳”。这事让陈老师有点担忧:现在的小朋友居然也像大人一样,小小年纪就讨要“酬劳”,以后会不会变得唯利是图?
对此,早教专家们认为,这是10岁前的孩子在成长阶段学习等价交换的一个过程,多是无意识行为,家长无需过于担心。
帮同学要先有“酬劳”
家长担忧孩子唯利是图
“怎么现在小孩子的内心世界和大人一样复杂呢!”10天来,陈老师一直在反思着自己教育女儿欢欢(化名)的方法。女儿欢欢今年7岁,刚刚升入市区某公办小学一年级。一直以来,陈老师的教育方式都比较民主开明。比如,为了培养欢欢的理财意识,从幼儿园小班开始,陈老师和爱人就有意识地给欢欢发放零用钱,并让欢欢通过做家务活来赚取零花钱。欢欢也对数字越发敏感,才二年级就已经熟练掌握加减乘除了,陈老师和爱人之前也一直颇以此为荣。
但在10天前,陈老师在欢欢的书包里发现小鸭子造型的橡皮擦、机器猫图案的铅笔等小玩意后,他变得不淡定了!据欢欢说,这些东西是她帮同桌代抄作业题的“酬劳”。而她们班上,不少成绩好的小朋友跟欢欢一样,帮其他同学写作业或是代抄作业题,都要先有“酬劳”。
欢欢的行为,让当爸的陈老师很生气,当晚就对她进行了一番严厉批评。陈老师说,他真的很担心孩子以后唯利是图,才一年级的孩子付出点劳动帮助同学,也要获取“酬劳”,这发展下去还了得。
小学生给同学“打工”
家长观点褒贬不一
就欢欢帮同桌代抄作业题赚取“酬劳”一事,究竟是个别现象,还是普遍存在?对此,记者采访了泉州市通政小学、丰泽区第二实验小学和丰泽第七中心小学的高年级学生,大部分学生都觉得这挺常见的。
“挺正常的啊,有付出就会有收入。”通政小学五年级学生莎莎(化名)告诉记者,有时作业一多,她就会拜托好朋友帮忙,不过她交换的酬劳是用美食进行诱惑,请她们吃一餐就行啦!
丰泽区第二实验小学六年级的炜炜(化名)告诉记者,请同学帮忙要付“酬劳”,这很正常。炜炜说,他很喜欢同桌的陀螺,不过同桌说那个陀螺是回老家买的,为此,炜炜多支付给同桌2元钱,作为帮忙买陀螺的小费。
对于孩子们自发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家长们看法不一。身为公务员的林锦钊认为孩子互相帮助,这是友情的表现,不应该用金钱或者实物体现,不然影响孩子将来的价值观。当然还有少部分家长持反对意见,个体户陈秀明女士认为,让孩子从小就懂得劳动的价值,明白社会分工,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对孩子将来更好地融入社会、适应社会有帮助。“班级也是个小社会,孩子们间进行正常的利益来往,其实也很正常,孩子们从小学会一些与人相处的技巧,将来走向社会才少碰壁。”
专家建议
10岁之前家长不必大惊小怪
南安国专小学三年级老师黄晓瑜说,帮同学“打工”这种现象如今在学生群体中并不算罕见。对此现象,黄老师认为不能一棍子打死,单纯地认为好或者不好,“不能用大人世俗的眼光去看待孩子的内心世界,很多时候他们都是无意识的行为,他们只是单纯地想要摸索融入这个社会,寻找一套相处之道而已。”
“孩子懂得等价互换,这不是一件坏事,家长没必要大惊小怪。”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张荣伟教授指出,在孩子10岁之前,商品意识不强,只是知道施予别人一些小恩小惠,别人会对自己好,这就好比孩子认为:“我喜欢吃糖,其他小朋友也喜欢吃糖,我给他们糖吃,他们就会和我玩。”
10岁前,孩子的任何行为都是刺激、反应、再刺激、再反应,这样固着化的结果,“只要不是家长让孩子刻意为之的,都不用过度担心,这是符合孩子心理发育规律的,家长不能将此理解成世故。”
而10岁之后,当家长发现孩子有类似的行为出现之后,应该及时进行适当地引导,让孩子懂得助人为快乐之本,在帮助别人的时候不应事事想着物质回报,有时精神上的被需要、被肯定,那是物质所无法带来的。(海都记者 黄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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