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军队院校福建招生方案 6月25日至26日面试体检
2014年军队院校福建招生方案 6月25日至26日面试体检
昨日,省教育考试院、省军区招生办联合出台2014年军队院校招收福建省应届高中毕业生方案。方案确定,6月12日至23日期间,意向报考军队院校、国防生院校的考生,应自行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登记并进行政治考核。
由总政治部明确的体检项目所需费用全免除
我省规定,军队院校招收的青年学生(含国防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考成绩须达到二本以上;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报考军校青年学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凡报考军队院校(不含公安、边防、海警)、国防生院校的考生,都应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军区招生办共同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面试和体检。考生应及时到当地人武部领取盖有政治考核合格结论的《政治考核表》,并自带合格《政治考核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体检。今年,凡由总政治部明确的体检项目所需费用由指定医院全部免除,有关单位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考生和家长的费用。
6月25日至26日安排面试、体检
2014年军队院校在福建省的招生面试体检工作,采取“分片设点、异地同步”的方式,在全省设立三个面试体检点,其中泉州点由解放军第180医院承担泉州、莆田、三明3个地区考生的面试体检任务。
面试、体检时间安排在6月25日至26日。面试时,考生须按《面试表》栏目中规定的内容,认真填写本人所在县(市、区)、考生号等基本情况和报考军校动机,贴好照片,并按面试工作人员要求完成所有面试项目。每名考生只有一张《面试表》和《体检表》,填写时应认真仔细,防止错填、漏填或涂改。
面试结束后,合格的考生要注意提醒面试小组负责人在《体检表》中面试结论栏里签署面试意见,再持本人《准考证》和有关表格前往体检点参加体检。
考生完成体检项目离开体检点时,应主动将《政治考核表》、《面试表》、《体检表》(简称“三表”)交由工作人员收回,严禁私自将“三表”带走,违者按不合格认定。体检合格考生名单于6月29日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网站公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于6月29日18:00时前向省军区招生办提出复查申请。
发现徇私舞弊行为 可随时举报
面试、体检期间,1名考生允许1名家长陪同前往各指定的面试体检点,但家长不得进入面试体检区域。
考生及其家长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无有效证件者一律不得进入面试和体检工作区域。整个招生工作期间,如考生或家长发现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行为,可随时向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省军区招生办举报,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并公布。
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面试和体检的,应立即与省军区招生办(电话:0591—24950237)联系。(记者 赖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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