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一女子称丈夫家暴起诉离婚 可她出轨在先

闽南网   2015-06-20 08:17

  闽南网6月20日讯 小燕和阿德都是德化人,两人经人介绍认识,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二人育有一女。可这样的婚姻,维持了短短4年,就出现裂痕。去年年底,小燕到德化法院起诉,要与阿德离婚。

  她的诉讼理由是,双方婚后感情不和,经常因为小事争吵不休,甚至丈夫还动手打过自己。

  “我动手不是无理取闹,她出轨在先,我实在忍不下去。”阿德解释。

  阿德在律师的指引下,向法院提供了几张照片,证实小燕与其他男性的不正当男女关系。同时,阿德还提出了反诉,要求小燕为不忠实婚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过错行为负责,承担1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德化法院审理认为,通过阿德提供的照片,可以认定小燕与其他男性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有不忠实婚姻的事实,对阿德造成了精神上的伤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阿德要求小燕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主张,酌情予以支持5000元。

  一审判决后,小燕提起上诉。近日,泉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海都记者 韩影 通讯员 黄佳鸿 陈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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