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泉州 > 德化网 > 德化新闻 > 正文

德化高三女生同学家刺死2人 受害人家属提出赔偿150万

2015-01-16 10:11 来源:闽南网 5

  闽南网1月16日讯 她弱弱地站在那里,看起来仍是稚气未脱的样子。2013年底,德化某中学高三学生吴某,疑因口角在同学家中刺死两人。昨日上午,这场血案在泉州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吴某被控故意杀人罪。

海都报曾作报道

海都报曾作报道

  法庭上,吴某承认检方指控事实,但对指控罪名提出异议,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故意伤害致死。此案法院将择日宣判。

称成绩不如陈某 并多次受到嘲笑

  小小的个子,一头齐耳短发,站在法庭上的吴某,仍是一副学生模样。旁听席上,坐着吴某的父母,还有两名死者的家人,算起来一共有30来人。

  检方指控,2013年12月29日下午,吴某在同学林某的家中,用一把折叠式水果刀,刺死两人,重伤一人。其中,同学陈某(女,18岁,高三生),胸部受伤,动脉失血过多致死。林某的弟弟(13岁,初二生),多脏器官被刺破裂死亡。吴某的同学林某,也不幸被其刺伤。

  对于犯罪动机,吴某称,本来只是针对同学陈某。她解释,因自己平日成绩不如陈某,曾多次受到陈某嘲笑,自尊心很受伤,所以想找机会报复。

  事发当天,凑巧陈某和林某在一起,她就跟着去了林某家中作客,聊天中,矛盾再次被激发,她抓起水果刀刺向了陈某。林某及其弟弟见状急忙拉扯,也被刺中。

  陈某及林某弟弟当场死亡,林某被送医院救治,不久后康复。

  但对于检方指控的故意杀人的罪名,吴某及其辩护律师提出异议,称其行为应视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律师还提出,吴某是偶犯初犯,认罪态度好,请求法院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受害家属提赔偿 她说要一人担责

  昨日庭审中,受害人陈某及林某家属的代理律师,还向法庭提出了共约150万元的经济赔偿要求。

  法庭上,该代理律师辩称,吴某父亲在矿上工作,收入还不错,家庭条件相对较好,还有一些财产,因此完全有能力对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

  对此,吴某的父亲也表示,如果法院肯留女儿一命,自己哪怕倾家荡产,也要对受害人进行补偿。

  可听到这,吴某却落下了眼泪。她说,事情是自己犯下的,希望能够一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希望被害人家属及律师,不要为难自己的父母。

  另外,本案事发后,吴某父亲曾提出,女儿患有精神疾病,但公安机关出具的一份泉州三院给出的鉴定报告发现,吴某的精神状态是正常的。

  法院未当庭宣判此案。(海都记者 韩影)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籍德化“航天英雄”荣立一等功 喜报传回家乡
下一条:德化19个留守儿童的心愿漂流瓶 等你来拾取(图)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