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出台若干规定 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
2014-09-01 14:55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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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民办幼儿园发展,《德化县进一步推进民办幼儿园发展的若干规定》日前出台。
《规定》中明确,对创办3年以上且通过省、市、县级示范性幼儿园创建标准的新建园,德化县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对普惠性持证民办园,省、县两级财政按上学年末在园幼儿人数给予每人每年130元补贴;对评上省、市、县级示范园的优质民办园,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年检评估达优秀等级的给予奖励1万元;对符合税法规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在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教育费、保育费的免征营业税,用水、用电、用气按照居民使用价格标准执行。(记者 周长锋 通讯员 李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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