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一男高墙内结婚 夫妻互诉衷情
2013-12-10 09:02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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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民警的帮助,我才能与未婚妻正式登记结婚,我很感动也非常激动,我现在就想好好改造,重新做人,争取早一天出来,做一个好丈夫、做一个好父亲、做一个孝敬父母的好儿子”。
“我会带好孩子等你出来,好好守住这个家。”
日前,在安溪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及民警的见证下,在押人员李某与未婚妻在安溪县看守所内正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随后,有了上面的对话。
李某是安溪县湖头人,因聚众斗殴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此前,李某与未婚妻已在老家办了酒席并育有子女,但尚未登记结婚。明年,李某的孩子就到了上学年龄。但因李某未登记结婚,孩子没户口不能入学。安溪湖头派出所民警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协助李某的父亲向安溪县看守所、检察院及民政局提出办理结婚登记的申请。看守所、检察院及民政局,根据相关规定,批准了李某及其家属的申请。(通讯员 苏全才 记者 陈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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