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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名安溪长坑人团伙 三个月诈骗逾百万

2013-01-16 08:07 来源:闽南网 5

  闽南网1月16日讯 17名安溪长坑人,冒用车辆管理所、教育局等工作人员的身份,以发还“九年义务教育补贴”、“汽车退税补贴”等为借口诈骗。短短3个月,骗得逾百万元。

  日前,首犯刘某丁,因犯诈骗罪被惠安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刘某辉等人,被判有期徒刑5年至12年不等。17人均并处罚金。一审判决后,刘某丁等人不服,提出上诉。

  昨日记者获悉,泉州中级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女市民刚买车

诈骗电话就找上门

  去年8月24日,市民任女士突然接到一陌生女子来电。

  对方自称是“泉州市教育局”的工作人员,并准确说出了任女士的身份证号码及一些基本情况。女子称,因为任女士是“双女户”,孩子上大学可以补助2790元,并让她拨打另一个电话号码,联系办理。任女士信了,立马按照提示拨通电话。这回,换成一名男子自称是泉州市教育局的“王主任”,让任女士带银行卡到ATM机办理转账。

  当天,任女士就到泉州市区一ATM机前办理转账,按照对方提示输入,汇入2790元后,对方却称操作失败。尔后,任女士又慌忙借来一张银行卡,按对方提示又操作了一遍。最终,任女士发现,两张卡共被刷走了3万多元。

  除了冒充“九年义务教育补贴”,这伙人还有“汽车退税补贴”和“摩托车下乡补贴”等等,但都是老把戏。年轻的翟小姐刚买一辆小轿车,不知为何资料泄露到这伙人手中,也中了这伙人“汽车退税补贴”的圈套,被骗走1.9万余元。刚买摩托车不久的郑女士,则被骗1.1万余元……

17人团伙落网

涉案金额逾百万

  据警方不完全统计,自2011年8月至11月,短短3个月时间,就有10余人报警,涉案金额逾百万。

  2011年11月,以刘某丁为首的17人诈骗团伙,分别在江西、莆田市、泉州市区和安溪县等地被抓获归案。这17人,全是安溪长坑人,大多为90后。首犯刘某丁才22岁,初中文化。

  惠安法院一审审理查明,2011年8月以来,刘某丁、刘某辉等人,在江西一租房内组织雇佣上官某福、陈某花等人,分成三组,由刘某丁提供被害人的信息资料等,组织专业诈骗。

  这伙人分工明确,有人冒用车管所、教育局和车行工作人员的身份打电话,再由刘某丁等人冒用财政局、国税局工作人员身份接听被害人电话,转账后再由以上官某福为首的小组去取款。

  诈骗成功后,上官某福等人将取款总额的5%留下作为抽成。其余各组人获得12%、7%、20%不等作为报酬。其余款项,则由刘某丁和刘某辉两人平分。经惠安法院一审审理查明,刘某丁这一团伙,诈骗总额为112万余元。(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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