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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一男服刑期患肝癌获缓再犯案 诈骗100多万

2013-01-11 08:00 来源:闽南网 6

昨天,南安市刑侦大队退回20多万赃款
昨天,南安市刑侦大队退回20多万赃款

  闽南网1月11日讯 昨天下午3点,来自湖南的小云(化名)在南安公安局刑侦大队拿回9万多元,这是她当时在广东一公司当出纳时,被骗走41万元中的一部分,当时她为公司的损失垫付了20多万元。

  警方将追回的20多万元赃款,按比例分给小云以及其他两个来自浙江和广东的受害者,并通报了陈某发参与的系列诈骗案案情。

  陈某发,泉州安溪人,服刑期间因患肝癌获缓在外,却再次犯法。自2011年至2012年2月,陈某发涉案3起,累计案值100多万元。他家里墙角、缝隙和垃圾桶都藏有钱。去年12月,陈某发前后两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案件】

追回20多万赃款

三名受害者受领

  20岁的小云(女,湖南人),之前是广东省一家副食品公司的出纳。2012年的被骗经历,不仅让她失去工作,她还为此垫付了20多万元的公司损失。

  2012年2月的一天,她接到一条来自“邮局”的消息称,有一件邮包,内有一包茶叶和大量金额支票,支票出纳的账户是小云公司所有。

  对方让小云到银行查下公司是否有这笔账的出入,在一连串的电话“证实”后,小云果真到银行ATM机上反复查询了多次,但她并未发现账户异常。

  这时,对方又让小云试着转出钱款,以此来验证她公司的账户是否有问题。被绕晕的小云来不及细想,便分两次在柜台,向对方提供的两个不同银行账号汇了41万元。

  次日,公司老板要转账,追问中,小云才知道自己被骗了。事后,小云离开了公司,并对公司的损失赔了20多万元。

【追踪】

4个月警方追刑5人

墙角垃圾桶堆满钱

  南安市公安局通过来自浙江、广东等地警方发来的协查消息,逐步摸清一个以陈某发(男,41岁,安溪县人)为首的,专门负责取款的团体。

  去年3月30日凌晨2点,泉州南安、安溪和厦门等多地警方展开统一抓捕行动,分别在安溪抓获陈某发、三明女子罗某英和安溪人赵某和谢某萍,在厦门抓获王某辉。

  经办民警说,陈某发的安溪住处,很多缝隙和墙角里都被藏下了钱。尤其是在检查到一处垃圾桶时,上面堆满了生活垃圾,民警却在垃圾下找到10多万元的赃款。

  据经办民警介绍,2006年,陈某发因诈骗被劳动教养,2010年,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抓,服刑期间被查出患有恶性肝肿瘤,获缓回家的陈某发却不安分,再次参与诈骗活动。

  经查,陈某发共涉案3起,案值达100多万元。去年12月19日,陈某发因犯诈骗罪,并与此前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未执行的刑期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其余4人也纷纷获刑。

  据了解,2012年以来,南安刑警共侦破各类电信诈骗案件175起,抓获30人,其中移送起诉29人。(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史国亮 实习生 苏文标 通讯员 黄志新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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