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一男子离婚后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获缓刑

闽南网   2016-12-17 08:16

  闽南网12月17日讯 (记者 陈紫玄 通讯员 陈瑜芳 吴佳霖)协议离婚,大字不识几个的她,才发现,协议书上直指她屡次出轨,自愿放弃子女的抚养权。

  为了讨回孩子,她选择了诉诸法律。历经一审、二审,小儿子被判决给她抚养,前夫宁可被拘留15天也不给孩子,先是向省高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又带着孩子躲到福州。

  两年时间过去了,安溪女子小雪(化名)终于抱到了小儿子。昨日,海都记者从安溪县法院获悉,小雪前夫詹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九个月。

  签完离婚协议

  才知自己放弃抚养3子女

  28岁的安溪女子小雪,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婚姻。

  2007年,按农村习俗,小雪和经人介绍的詹某结婚。但他们并没有登记结婚,直到婚后4年,女儿和两个儿子相继出生,在小儿子1岁多时,夫妻俩才到民政部门补办了手续。

  婚后,夫妻俩在安溪湖头开了个小卖铺,一开始日子过得挺红火,夫妻俩感情也不错。小雪说,可是詹某的父亲却听外面的人说她出轨,一直想拆散他们。最终,2014年6月,在湖头婚姻登记机关,小雪应詹某及其父亲要求,在拟好的协议书上签了字。

  小雪说,自己不识几个字,不清楚离婚协议书上写什么,当时就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当天回家,别人将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念给她听,她才知道离婚协议书上约定三个孩子均由詹某抚养,自己自愿永远放弃对三个孩子的抚养权和监护权。不仅如此,离婚协议书上称小雪屡次出轨,个人行为不端。

  小雪的精神几乎崩溃,多次想轻生自杀。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没有生育能力,想到离婚后得不到精神上的寄托,晚年也得不到子女的照顾,她无法想象今后的路怎么走。

  告前夫争抚养权

  对方列出她“出轨证据”

  2014年年中,小雪将前夫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将大女儿和小儿子的抚养权变更为由她抚养。

  詹某应诉时告诉法官,离婚协议签字表示对方已同意,且对方有出轨行为,孩子如果跟了母亲不利于孩子成长。对此,詹某还提供了几个“证据”——照片复印件和小雪的通话及聊天记录,用以证明小雪与他人有多次出轨行为。

  法院审理首先认定,离婚后双方对子女均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享有平等监护权。而对于詹某提供的小雪出轨证据,经质证,小雪对照片和通话记录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称自己不识字不懂聊天,聊天记录为捏造。法院认为,仅仅通过这些证据并无法证明小雪有出轨行为,而詹某未能提供其他证据加以佐证,因此不予采信。法官表示,因小雪已实施绝育手术,要求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也合法合理,因此法院予以部分支持。因小儿子年龄较小,由母亲抚养更有利于健康成长,最终判决小儿子变更为由小雪抚养。

  携小儿子逃外地

  前夫拒执行被判缓刑

  随后,詹某向泉州中院提起上诉,泉州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5年1月15日,安溪法院向詹某发出执行通知书,遭拒绝后,于2月10日对其拘留15日,但詹某仍不服,继续向福建高院申请再审。2015年7月,福建高院作出裁定驳回再审申请,詹某见事情没转机,竟带着孩子们逃往外地。

  海都记者向经办法官了解到,2015年10月14日,法院执行人员到詹某家才知道,为了能留住孩子,詹某与父亲带着三个孩子跑到福州连江,开小店维生。经法院工作人员多方工作,今年3月29日,詹某最终主动投案。8月22日,詹某将小儿子交由小雪抚养、监护。

  今年11月,安溪法院审理了詹某拒不执行判决案件,詹某因对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但鉴于詹某主动自首并自动履行了法院生效判决,法院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处詹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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