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看后悔!仙游政府为群众购买“社会治安综合保险”
仙游:政府为百万群众购买“社会治安综合保险”!
为进一步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落实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宗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充分发挥保险的补偿功能,县政府同县人保协商在全市率先推行社会治安综合保险,该项目已列入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社会治安综合保险的保障对象为我县户籍人口及具有本县暂住、常住资格证明的流动人口,承保区域为全县行政辖区。保险主要针对几类较为常见的侵财类案件及政府救助项目,由政府投保,群众受益,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社会治安综合保险的保障范围,主要三大类:
2018年仙游县社会治安综治保险理赔材料
一、家庭财产盗窃损失保险
在仙游县行政辖区内的住户的家庭财产遭受经公安部门确认的、有明显现场痕迹的外部人员盗窃所致丢失的直接损失,由保险部门按照约定负责赔偿。每户室内财产盗窃及个人财物室外盗窃累计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万元。
其中,室内盗窃:
现金、金银首饰
累计最高补助限额每户每年5000元;
鸡、鸭、鹅、火鸡等家禽
累计最高补助限额为每户每年1500元;
牛最高补助限额每头3000元;
猪、羊最高补助限额每头1500元;
摩托车最高补助限额每部1500元;
电动车最高补助限额每部800元;
自行车最高补助限额每部300元;
手机最高补助限额每部800元。
个人财物室外盗窃:
损失1000元以下不给予补助;
财物损失1000元(含)以上3000元(不含)以下的给予800元补助;
财物损失3000元(含)至5000元(不含)的
给予1500元补助;
财物损失5000元(含)至1万元(不含)的
给予2500元补助;
财物损失1万元(含)至2万元(不含)的
给予4000元补助;
财物损失2万元(含)以上的
给予5000元补助。
索赔资料:
1、报案回执单或受案回执单 。
2、报案登记表或受案登记表。
3、治安综治快捷处理单及理赔报告(保险公司内部材料)
4、户主及出险人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出险人员银行卡复印件.
5、权益转让书/授权委托书(电动车、摩托车)
6、现场照片(入室盗窃需举牌标注户主地址、出险时间、被盗物品;电动车摩托车照片只需提供地址及车主合照)
7、价格证明清单(损失标的物为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的需提供购买时的原始发票(若丢失则需要补办)、行驾证等、其他损失的可不提供)
二、“两抢”案件救济救助责任保险
在仙游县行政辖区内发生的因抢劫、抢夺案件,造成被抢者(包含仙游县外来人口)人身伤亡及随身财产损失,自案发之日起,经公安部门取证确定为抢劫、抢夺案件,由保险部门对受害人予以补偿。“两抢”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伤残、死亡赔偿和财产损失合计限额为人民币5万元。
其中,发生被抢者死亡的:
保险人按照每次事故每人伤亡责任限额赔偿5万元;
因抢劫、抢夺案件,造成被抢者随身财产损失,对入户抢劫造成财产损失的:每起按实际损失赔付(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8000元)。
对非入户抢劫、抢夺造成财产损失的:
1000元(不含)以内按实际损失酌情补助;
1000元(含)以上2000元(含)
以内给予800元补助;
财物损失2000元-3000元(含)以内
给予1500元补助;
财物损失3000元-5000元(含)以内
给予2500元补助;
财物损失5000元-1万元(含)以内
给予4000元补助;
财物损失1万元以上
给予8000元补助。
1、人员伤亡索赔材料:
(1)鉴定机构伤情鉴定
(2)医院出院小结(重伤)
(3)现场查勘及照片
(4)治安综治快捷处理单及理赔报告
(5)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害人银行卡复印件
(6)报案回执单或受案回执单
(7)报案登记表或受案登记表。
2、财产损失索赔资料:
(1) 受害人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出险人员银行卡复印件。
(2)现场照片(举牌地址出险时间被盗物品)(保险公司内部材料)
(3)报案回执单/受案回执单
(4)报案登记表或受案登记表
(5)治安综治快捷处理单及理赔报告(保险公司内部材料)
(6)权益转让书/授权委托书
政府救助保险
01火灾、爆炸救助保险。
在我县行政辖区内因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总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一)火灾、爆炸救助保险索赔资料:
1、权威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2、死亡提供户口注销、死亡证明、赔偿协议及赔偿凭证、火化证;
3、伤残需提供医院证明、伤残等级鉴定;
4、出院小结、医疗发票、费用总清单、医保报销或其他已报销凭证;
5、被保险人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6、超万元赔案需提供被保险人四证;
7、理赔调查报告(保险公司内部材料)
02重大恶性案件伤害救助保险
居民在我县行政辖区内因刑事案件(不包括交通事故、两抢类)造成人员重伤、死亡,30天之内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年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80万元。
(二)重大恶性案件伤害救助保险索赔资料:
1、死亡提供户口注销、死亡证明、火化证;
2、重伤需提供医院住院材料;
3、公安机关出具立案证明及伤情鉴定报告;
4、我司和公安局联合提供无力赔偿调查报告加盖公安局及我司印章;
5、提供受益人材料及三者身份证、赔偿协议及赔偿凭证。
03电信诈骗救助保险
在我县行政辖区内由于电信诈骗导致资金损失的:
被骗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的
给予1000元补助;
被骗5000元以上至1万元(含)的
给予1500元补助;
被骗1万元以上至2万元(含)的
给予2000元补助;
被骗2万元以上的
给予3000元补助;
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三)电信诈骗救助保险 索赔资料:
1、公安机关提供立案证明
2、我司事故调查报告及我司和公安机关联合提供确认救济救助的调查报告加盖公安局及我司印章
3、电信诈骗凭证(转账凭证)
4、出险通知书、身份证、银行卡、权益转让书、资金损失的凭证。
04道路交通事故救助保险
在我县行政辖区内(不含高速公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驾驶人员、乘坐人员、第三者受害人死亡,能依法依规按交通事故处理,经政府相关部门认为确需救济救助的,每次事故每人死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四)道路交通事故救助保险索赔资料:
1、公安机关出具事故证明;
2、我司和公安机关联合提供确认救济救助的调查报告加盖公安局及我司印章;
3、死亡提供户口注销、死亡证明、火化证;
4、出险通知书、被保险人受益人材料及4证;
5、赔偿协议及赔偿凭证、三者身份证;
6、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7、领款人信息。
8、理赔调查报告(保险公司内部材料)。
05精神病人伤人救助保险
在我县行政辖区内由于被诊断、鉴定为精神病人的故意伤害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对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00万元。
(五)精神病人伤人救助保险索赔资料:
1、公安机关出具立案证明;
2、死亡提供户口注销、死亡证明、火化证;
3、公安机关伤情鉴定报告;
4、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医疗费用总清单;
5、医保报销或其他已报销凭证;
6、出险通知书、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材料;
7、赔偿协议及赔偿凭证、三者身份证;
8、理赔调查报告(保险公司内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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