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再提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处于全国第5位

齐鲁晚报   2014-02-25 17:09

  【山东再提最低工资标准】从3月1日起,我省将再次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为1500元、1350元、1200元三档,较之前的1380元、1220元、1080元分别提高120元、130元、120元,平均增长比例为10%,最高档在全国处于第5位。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袁立任湖南省衡东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21个市级政府开展安全
  • 以军迫击炮“误击”加沙城致11人受伤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