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建工集团原党委书记刘运武等2人被提起公诉

中国新闻网   2018-02-09 16:45

  中新网2月9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日前,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运武(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原党委委员、名誉院长全智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益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运武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刘运武,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运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全智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全智华,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益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全智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他人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运武简历

  刘运武,男,汉族,1954年11月出生,湖南临武县人,大专文化,研究员级高工。197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2月参加工作,历任湖南省第六工程公司副经理,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07年2月至2014年12月任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4年12月退休后兼任湖南省建筑行业协会会长。(湖南省纪委)

  全智华简历

  全智华,男,汉族,1961年3月出生,湖南衡南县人,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主任医师。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衡阳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院长,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南华大学校工会主席、附属第一医院党委书记,南华大学副校级督导员等职务,2011年8月至2015年7月任南华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2015年8月被免职。(湖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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