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铁男涉受贿案在廊坊市中院开庭审理 被告人不申请回避

人民网   2014-09-24 09:43
刘铁男利用其担任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人民网北京9月24日电 今日上午,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审理被告人刘铁男受贿一案。

刘铁男涉受贿案开审 被告人不申请回避(图)

  被告人刘铁男在被告席上。(来源:河北省廊坊市中院微博)

  据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8时32分,审判长宣布开庭。审判长核实被告人刘铁男的身份信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及时间、收到起诉书的时间;宣布案件的来源、起诉的案由;介绍本案召开庭前会议的情况;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名单及辩护人名单;告知被告人、辩护人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被告人、辩护人当庭表示不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2014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发布消息称,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涉嫌受贿犯罪一案,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经依法指定管辖,已由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铁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铁男利用其担任国家计委产业发展司司长、国家发改委工业司司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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