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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致歉称后悔接受桑兰案 刘国生:恶意敲诈

2012-03-06 14:59 来源:海峡都市报 0

新华社纽约3月5日体育专电(报道员李大玖)桑兰前代理律师海明公开向被告刘国生、谢晓虹、莫虎和薛伟森道歉,承认包括性侵在内的指控“欠缺依据、明显恶意和不符合纽约州法律”,对被告“造成的严重伤害”,表示“非常后悔”。本社采访了与桑兰案有关的各方当事人和代理律师,请他们就此发表评论。

刘国生:这是一个恶意敲诈案

报道员:(刘国生,本案的主要被告之一)您认为这个案件是什么性质?您为什么会原谅海明?

刘国生:这是一个恶意敲诈案。海明作为桑兰的代理律师到联邦法院告我们,说当初我们帮助她,让她住在家里是软禁她,又说我们侵吞她的资产,甚至告我和薛伟森对她性侵。案子发展到今天已经很清楚了,桑兰所有的指控都毫无事实根据,也没有任何证据。

桑兰一方面在法庭起诉我们,另一方面和她的经纪人黄健、前律师海明一起大造舆论,甚至不惜编造性侵谎言对我们进行威胁讹诈,其目的就是逼我们花钱和解。

对于敲诈行为,我们不可能低头,也不可能花钱消灾。我们只有坚持将官司打到底,(这样)才能还我们清白。

海明认错道歉,是明智之举。我们愿意原谅海明,因为他认错道歉的态度是诚恳的。我相信他认识到自己真的错了。我们不仅撤销了要求联邦法院对海明的惩罚动议,以后也不会再反诉他,更不会在任何场合羞辱他。我们与海明之间的事就此翻篇了。

莫虎:桑兰现在是涉嫌滥诉而可能要面对“R-11”惩罚的唯一对象

报道员:(莫虎既是被告的代理律师,也是被告)请您谈一谈您对这个案子的看法,以及您对海明公开道歉的评论。

莫虎:这起诉讼案刚开始的时候我就对媒体表示,“13年前桑兰摔在地上,这次她将又一次摔倒在法律上”。今天我还是这句话。桑兰今天再次摔倒在了法律上。海明是桑兰的代理律师,如果没有桑兰的签字,他不可能向法庭递交起诉书。今天我们跟海明达成了和解协议,海明已经不再受到滥诉的惩罚,桑兰就成为涉嫌滥诉而可能面临“R-11”惩罚的唯一对象了。

海明公开道歉是明智之举,虽然对于海(微博)明而言,这是比“R-11”更重的惩罚。“R-11”是法官裁决,而公开认错道歉则是他自己承认自己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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