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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大学生恋上已婚女同学 被诉妨害家庭

2014-07-28 17:00 来源:海峡导报 0

  据《联合报》报道,陈姓大学生恋上已婚的陈姓女同学,交往半年后因两人共骑乘机车发生车祸,奸情曝光挨告,陈男辩称不知“女友”是人妻,但陈女证称对方早知情,桃园地院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陈姓男子2011年成为大学新生,联谊活动而结识同校不同班的已婚陈姓女同学,2012年升大二的寒假开始交往,直到同年8月骑机车载陈女因闪车不及而摔车受伤送医,陈女的丈夫赶往探视,意外揭发2人奸情。

  这场车祸造成2人分手,后来陈女向丈夫坦承外遇,同年10月底离婚,陈女的丈夫同年11月告陈姓大学生妨害家庭。

  陈姓大学生坦承与陈女交往,辩称交往期间不知对方已婚,怀疑是女友与前夫合谋设计仙人跳。陈女说,她婚后2年读大学,新生聚餐时有亮出身份证,“同学都知道我已婚”,其他学生也证称,陈男曾经到陈女家玩,并看到客厅有婚纱照,知道陈女已婚。

  法官佐以陈父证称儿子骑机车载陈女发生车祸时,陈女的丈夫在急诊室放话“要找时间去捉奸”,显见陈女的丈夫并无纵容妻与他人通奸的意思。

  桃园地院衡酌陈男犯行时刚满18岁,且无前科,有意和解但金额尚未谈拢,判3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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