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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刑警侦讯室内公然性侵女犯人 辩称遭挑逗

2014-07-01 17:51 来源:华夏经纬网 0

  华夏经纬网7月1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去年彰化县有一名刑警遭一名女嫌犯指控,对方以职务之便,逼迫对方公然在侦讯室“嘿咻”。事后该名刑警遭停职,法院认为该名警察身为执法人员,竟然知法犯法,今日依妨害性自主判他1年徒刑、缓刑5年,得服240小时的义务劳务;彰化县警局得知后,该名刑警目前仍停职至今,一旦判刑定谳,将会做出免职处分。

  据报道,被女嫌犯指控性侵的44岁郑姓刑警,原本担任彰化县警局刑警大队侦四队侦查佐,他在去年6月26日和同事前花莲县,拘提一名涉犯毒品和窃盗罪的36岁赖姓女嫌到案。隔天上午郑男和同事对赖女进行笔录后,该名同事先离开,侦讯室内仅剩郑男和赖女。

  不料郑男当时见赖女穿着贴身T恤,突显其丰满上围和身材,并以为当时侦讯室内的监视器尚未修理好,便在里面上演“活春宫”。赖女在检方复讯时突然自爆“郑姓刑警好色对我乱来”,才让整起案件曝光。事后郑男一开始否认发生性行为,之后才坦承曾和赖女发生性关系,但辩称是赖女主动挑逗。

  警方事后勘验监视器,并未发现赖女任何挑逗行为,认为这是郑男的推托之词,移送检方之后,彰化地检署依妨害性自主提起公诉,并建请法院从重量刑。彰化地院1日做出宣判,认为郑男身为执法人员却知法犯法,因此依妨害性自主判处他1年徒刑、缓刑5年,责付保护管束,并须服240小时义务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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