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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修正“政治献金法” 个人一年可捐30万

2012-12-11 09:02 来源:海峡导报 0

  “立法院”10日初审通过“政治献金法修正草案”,规定个人对不同参选人每年的捐赠总额,从现行20万元(新台币,下同)提高到30万元,同时也新增政党捐赠候选人总额限制规定。但全案送交“院会”处理前,还需经朝野协商讨论。

  提案“修法”的民进党籍“立委”赵天麟表示,现行的“政治献金法”,有个人捐款不得超过20万元,以及当年度有累积亏损的企业也有不得捐赠的种种规定,因此造成许多不便,他认为“修法”才能符合“政治献金法”的原本用意。

  初审条文也增订政党对所推荐的候选人,在捐款比例上有不同限制。例如,“总统”“副总统”候选人不得超过3000万元、“直辖市长”不得超过500万元,“立委”也不得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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