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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任“驻新加坡代表”江春男因酒后驾车推迟赴任日期

2016-08-04 20:04 来源:环球时报-环球网 0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8月4日报道,台当局新任“驻新加坡代表”江春男疑似因2日深夜酒驾事件影响,原定今日下午2时15分飞往新加坡,被迫临时取消预定行程。报道也援引中天新闻消息指,江春男的行程延至8月6日傍晚赴新加坡。

  台当局新任“驻新加坡代表”江春男因酒驾推迟出发(图片来源:“中时电子报”)

  台当局涉外部门负责人李大维今日一早表示,一切规划仍然按照既定的行程处理中,否定了外界指当局将会撤换江春男一说。

  台当局新任“驻新加坡代表”江春男2日晚上10时许,在台北市滨江街酒驾被拦查,酒测值达0.27毫克,以公共危险罪遭移送北检侦办。江春男今(4)日出面表示抱歉,强调喝酒不应该开车,已自省警惕。

  台湾酒驾防制社会关怀协会理事长陈敏香4日上午也至台涉外部门门口抗议,强调酒驾不可心存侥幸,而江春男身为“驻外代表”却发生此事,不应该派这种人去当代表。

  在岛内,有人认为江春男若去新加坡酒后驾驶会被鞭刑,实际上新加坡使用鞭刑,仅限于50岁以下的男性,以江春男72岁的“高龄”反而让他“逃过一劫”。

  50岁以下的男性在新加坡酒驾真的就惨了!若肇事致死,需接受6次鞭刑。成年犯处罚最多不能超过24鞭。7岁以上,未满16岁的青少年犯最多以10鞭为限,而对儿童也可施以鞭刑。对刑鞭的尺寸,法律也有特别规定,成年犯的刑鞭,横宽不能逾1.27公分,未成年犯的刑鞭横宽则要更小。

  新加坡的酒驾罚责非常重,除了会处以15到90万的罚款,还得吃6个月到3年的牢饭。

  新加坡政府2015年4月1日起也有新规定,晚上不能任意喝酒,每晚10点半至早上7点,所有零售商禁止贩买酒类饮品,一般大众在同时段也不能在公共场合喝酒。如在禁酒时间于公共场所饮酒,初犯面临最高新加坡币1000元(约合人民币4820元)罚款,累犯者最高可监禁3个月。

  (原标题:因酒后驾车 台当局新任“驻新加坡代表”推迟赴任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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