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配方奶粉三聚氰胺含量新标 台拟跟进
2012-07-06 09:04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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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内民众选购奶粉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今天订出婴儿配方奶粉的三聚氰胺含量上限,台湾“卫生署”考虑跟进,在残留标准订立之前,维持奶类“禁止添加”、“不得检出”的规定。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订出配方奶水的三聚氰胺含量上限,每公斤不得超过0.15毫克,即0.15ppm。这个委员会2年前即订定婴儿配方奶粉的上限为1ppm。
“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食品组长蔡淑贞指出,三聚氰胺不是食品添加物,奶类禁止添加;不过,美耐皿等食品容器中的三聚氰胺可能微量溶入奶类。因此,“卫生署”考虑跟进国际标准,订出奶类三聚氰胺残留容许标准。
2008年中国大陆爆发三聚氰胺毒奶事件,先后6名婴儿死亡。中国大陆奶制品输入台湾,台湾食品业遭到波及,当时“卫生署长”林芳郁拟将三聚氰胺在一般食品“不得检出”改成2.5ppm,舆论哗然,黯然请辞,“不得检出”规定维持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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