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拟调整2千项医疗服务价格
2月28日,三明市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后,对2015年全市深化医改工作做出部署。今年,三明市计划调整2000项医疗服务价格,降低检查化验等物化劳动价格,提高诊察护理、手术治疗等活劳动价格,力争药品、耗材的直接费用比重降低到30%左右,医务性收入比重提高到70%左右。
与此同时,三明市还将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工作,引导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就诊,建立城市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提高医疗服务的协调性、连贯性、整体性;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以社区医生和乡村医生为主体,以家庭为单位,以健康管理为目标,建立家庭与社区医生、村医签订服务制度,通过开展上门服务,为签约居民提供一般诊疗、基本公共卫生、健康评估与咨询等服务,努力使城乡居民少得病,做到小病、常见病在基层治疗的目标;推进集电子病历系统、监控平台、医院管理、基金管理、指标考核、药品采购和健康档案为一体的全市公众健康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全市对临床数据跟踪、临床数据检索及分析;完善公立医院改革政策,将妇幼保健院、精神病医院、皮肤病院等全部纳入公立医院改革范围,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对已经出台的院长年薪制、医生(技师)年薪制和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推进单病种付费改革;优化整合医疗卫生资源,严格控制医院外延式的盲目扩张,引导医院内涵式发展,加强对县级中医院和综合性医院的整合力度,督促20万人口以下的泰宁、清流、明溪县中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进行资源整合;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面推行财政经费定向补偿管理等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定岗定编不定人和工资总额控制、人事自主、分配自主、管理自主政策,进一步完善薪酬、编制和人事制度管理,实行院长(主任)年薪制和目标责任制,健全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制度,激发基层活力,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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