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福建 > 三明 > 三明新闻 > 正文

泰宁4官员收受工程承包人购物卡 被处分或降级

2014-12-26 09:32 来源:海峡导报 0

  昨日,福建省纪委监察厅发布消息称,泰宁县日前对外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泰宁县4名官员因收受工程承包人购物卡,被处分或降级。

  泰宁县林业局党委副书记、主任科员严庆禄,于2013年和2014年春节期间,两次收受工程承包人购物卡2000元。泰宁县纪委给予严庆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泰宁县林业局营林股股长、泰宁县林业投资公司经理肖德峰,于2013年春节期间,收受工程承包人购物卡1000元。泰宁县纪委给予肖德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泰宁县林业局办公室副主任林冬泉,于2013年和2014年春节期间,两次收受工程承包人购物卡2000元。泰宁县监察局给予林冬泉行政降级(降低一个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泰宁县国土局办公室主任江贵伟,于2013年和2014年春节期间,两次收受工程承包人购物卡及现金9000元。泰宁县纪委给予江贵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三明公布2015年元旦高速公路易堵危险路段
下一条:市面现速食版福建沙县拌面 价格5元口产地竟在湖北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