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摧毁一抢劫犯罪团伙 流窜三明龙岩抢夺取款人
2014-12-16 10:59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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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龙岩警方发布消息:长汀县公安局刑侦大队“11·13”抢夺案专案组经过近一个月的攻坚,与三明市沙县公安局联手,摧毁一个流窜三明、龙岩两地尾随取款人抢夺的犯罪团伙。
2014年11月13日上午9时30分许,长汀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宋某报警称:其在城区兆征路某银行刚取出来的12万元现金,在该银行门口被抢。接警后,长汀县公安局立即启动重大刑事案件侦破机制,组织多警种对犯罪嫌疑人围追堵截,并要求刑侦大队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
刑侦大队专案组民警通过采取调阅视频、排查摸底、发布悬赏通告、信息研判等大量侦查措施,短期内将该案与长汀县“10·26”张某被抢夺案、三明沙县“9·24”、“11·25”特大抢夺案成功串并。
经专案组民警与沙县警方通力协作、缜密侦查发现:每次作案前,犯罪嫌疑人都在案发地购买二手摩托车用于作案,同时在龙岩市新罗区某租车行租赁汽车,窜至案发地,换骑摩托车进行尾随取款人抢夺犯罪。两地警方顺藤摸瓜,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因三明市沙县发生的两起抢夺案涉案数额较大,在龙岩市公安局的协调下,该系列抢夺案的嫌疑人统一由三明警方收网。12月6日,主要犯罪嫌疑人黄某李(30岁)、曹某城(32岁),均为连城县人,分别在新罗、连城落网。经专案组民警审讯:犯罪嫌疑人黄某李对其伙同他人在长汀城区实施两起抢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曹某城未到长汀城区作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李、曹某城被刑事拘留,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丘某已被长汀警方上网追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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