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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梅列区原区长刘振兴 涉嫌受贿上百万被起诉

2014-11-20 10:46 来源:海都网 0

  近日,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莆田市检察院对原三明梅列区区长刘振兴以涉嫌受贿罪、高利转贷罪,向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三明市梅列区区长刘振兴

  三明市梅列区区长刘振兴

  经查,刘振兴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三明市沙县县委常委、副县长、沙县县委副书记、宣传部长,梅列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据统计,刘振兴共受贿人民币、港币、购物卡、黄金等财物,折合人民币一百多万元。还以转贷牟利为目的,以贷款购车的名义,套取金融机构信贷基金,转贷他人,非法获利十几万元,涉嫌受贿罪、高利转贷罪。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之前消息: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区长刘振兴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移送司法机关

  日前,在中央第九巡视组的指导下,福建省纪委对三明市梅列区区长刘振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刘振兴在三明市沙县、梅列区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钱款;侵吞公款;道德败坏。

  刘振兴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刘振兴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目前正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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