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中院开全省先河 生态环境案件“三审合一”审理
2014-10-27 16:00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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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原有林业庭审理业务范围的基础上,首开全省法院先河,先后将林地林权、土地矿产、环境污染等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27类民事案件划归林业审判庭管辖,整合审判资源,对涉及生态环境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这是记者从该院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的。
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介绍,这一做法标志着单一的林业审判向生态环境审判职能转换,实现生态环境审判专业化,生态司法开始呈现出“辐射效应”。2012年和2014年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又先后对生态审判庭受案范围进行了科学合理调整。在刑事审判方面,受理包括放火罪、失火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 物制品罪、非法狩猎罪、非法采矿罪等21个罪名;在民事审判方面,受理包括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环境污染责任等24类纠纷;在行政审判方面,受理包括涉及林业、环保等行政诉讼案件;同时,还增加审理涉及林业、环保等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另据介绍,截止到今年9月,三明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林业(生态环境)案件12898件,其中林业(生态环境)刑事案件6610件,占审结林业案件总数的51.2%,林业(生态环境)民商事案件5427件,占审结林业案件总数的42.1%,林业行政案件861件,占审结林业案件总数的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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