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第二轮改革启动
作为国家卫生计生委确定的全国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试点区域,今年起,我市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第二轮改革。5月28日,全市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第二轮改革工作会议召开,推动基层医改深入开展。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医改工作协调小组组长詹积富出席会议并讲话。詹积富指出,我市医改已经得到国务院的肯定,作为“三明实践”在全国推广,要再接再厉,始终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第二轮改革,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同时做好医疗服务价格衔接工作,切实提高城乡群众在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上的实际受益水平。
全市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第二轮改革参照我市公立医院改革的做法,实行定岗定编不定人和工资总额控制、人事自主、分配自主、管理自主的改革原则,旨在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和能力,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推行财政经费定向补偿管理,明确乡镇卫生院收入来源包含县(市、区)财政全额核拨的人员经费(含“五险一金”)、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的医务性收入。二是改革人事管理制度,理顺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实行院长(主任)聘任制,规范基层卫生人事管理,针对山区实际适当放宽用人条件。三是改革内部分配制度。实行工资总额控制制度,参照县级医院改革模式制订院长(主任)年薪方案,确定院长(主任)年薪;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年薪,在编和非在编人员实行同工同酬制度。四是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硬件投入按照“硬件投入靠政府、运行管理靠医院”原则执行,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及更新和周转房建设经费由当地政府负责。
会议还通报点评了4月份全市基本医疗保障基金运行情况和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情况,解读了市医改领导小组调整县级以上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相关政策。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