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同“包租公”结婚又与前夫来往引发争执斗殴
2014-05-16 15:40 来源: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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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即将复婚的永安市某厂职工陈某和卢某来到永安市公安局燕南派出所,对民警林龙秉公办案表示感谢。
2013年9月11日12时许,44岁的卢某和58岁的朱某因家庭纠纷引发争执,之后朱某与陈某、卢某二人在永安市燕南某路5幢楼下过道上发生互殴,经鉴定朱某的伤情为轻微伤二级。民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卢某和陈某都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朱某华伤情较重,对其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治安处罚。卢某和陈某因此不服对民警执法产生误解,到处反映,持续了半年。
卢某和46岁的陈某原来是夫妻,两年前因家庭琐事离婚,卢某搬到厂附近的朱某家租房住,与大14岁的朱某产生感情同居后登记结婚,时间一久,卢某觉得陈某更适合她,又与陈某来往,引发家庭矛盾不断升级直至打架斗殴,三五天就报一次警,林龙等社区民警多次调解,没有结果。
去年9月那次斗殴后,警方对他们分别进行行政处罚,然后趁热打铁进行公民道德教育。最终朱某同意放弃这段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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